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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清理”有关内容

200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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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

“三项清理”有关内容

 

三项清理的范围包括:银监会系统所有在编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个人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为他人担保贷款、介绍贷款,个人经商办企业和入股农村信用社。

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指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纯个人消费性质贷款除外,纯个人消费性质贷款不含个人投资类贷款)。

为他人担保贷款,指工作人员为其他单位或个人贷款提供担保。

介绍贷款指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强令、授意或以其他方式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发放贷款。

个人经商办企业指工作人员独自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

入股农村信用社指工作人员(包括以其配偶、子女名义入股,属农村信用社员工的除外)以各种方式持有农村信用社的各种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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