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银监分局出台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流程再造指导意见》
为提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管理与支农服务水平,宿迁银监分局出台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流程再造指导意见》,要求辖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流程再造要做好“两个结合”、体现“三项功能”、遵循“四条原则”。“两个结合”:一是与相关制度相结合。要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银监部门有关规定及上级的各项具体制度为设计流程的依据,使操作流程成为落实制度规范的强制力量。二是与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相结合。信贷业务流程设计要充分考虑与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结合。“三项功能”:一是体现创新功能。大力推进贷款方式的创新和融资产品的开发,特别是要开发适合农户及小企业特点的融资服务项目和信贷品种。二是突出支农功能。要牢固树立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宗旨,加大农业信贷投放,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强化服务功能。在强化柜面优质服务的同时加强与贷款客户的沟通,并通过细致周到的服务,努力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四条原则”:一是要有利于配置业务资源和管理资源。信贷业务流程,必须根据信贷业务活动自身的规律来展开程序的安排,管理资源的配置要与信贷业务活动展开的强度和难度来配置。二是要有利于防范风险。上下程序之间、左右联系之间,能形成必要的检查与监督,并针对性设计管控要素。三是要有利于方便客户,使客户倍觉便利,尽可能减少客户重复操作,提高业务活动的效率。四是要有利于增强竞争力。既要强调严格按规程操作,又不牺牲必要的自主性和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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